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人(本学科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硕博连读招收计划为4人,普通招收计划为2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1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2月7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等,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其中,硕士阶段学习成绩35%,学业获奖10%,外语水平35%,科研成果20%。
2、12月1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10-15分钟)、提问答辩形式,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10%)、学术水平(20%)、科研能力(20%)、综合素质(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0%)进行综合测评,专家打分(百分制),取均值,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20%、80%。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环节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等,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其中,硕士阶段学习成绩35%,学业获奖10%,外语水平35%,科研成果20%。
综合考核环节由学院组织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10-15分钟)、提问答辩形式,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10%)、学术水平(20%)、科研能力(20%)、综合素质(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0%)进行综合测评,专家打分(百分制),取均值,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20%、80%。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 88790931联系人:陈晓莉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